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0月我委對2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13-86028926
聯系地址:南通高新區行政審批局項目投資科(通州區碧華路197號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高新區服務大廳)
電子郵件:994629318@qq.com
聯系人:顧晨
郵編:226300
一、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項目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揚子江大橋項目工程 |
通高新管環審〔2024〕29號 |
2024/10/17 |
2 |
電子元器件及電子配套設備擴建生產項目 |
通高新管環審〔2024〕30號 |
2024/10/25 |
注:批文見附件。
(責任編輯:顧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