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24-01423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4〕10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實行區級掛牌督辦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4-01423 |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4〕10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實行區級掛牌督辦的通知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實行區級掛牌督辦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全面做好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將對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實行區級掛牌督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位于通州區金新街道南湖學府商業幢碧華路211號二樓,經營者為程其立。該場所建筑面積為275平方米,使用功能為歌舞娛樂,屬于公共娛樂場所。
二、存在主要隱患
2024年3月18日,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人員對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開展了消防監督檢查,發現該場所只有一個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4.1條的要求。其存在的火災隱患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5條的直接判定要素。
三、工作要求
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條的直接判定規則,經區消防救援大隊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并上報區政府。經研究,決定對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實行區級掛牌督辦。
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必須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對待,于2024年6月18日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完畢,逾期不整改將予以關停;區消防救援大隊要做好業務指導;屬地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督促其按規定做好隱患整改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