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24-01695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4〕13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發布日期: | 2024-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4-01695 |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4〕13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
發布日期: | 2024-04-3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予以摘牌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鑒于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已整改完畢,并通過區消防救援大隊的復查驗收,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將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予以銷案并摘除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
一、單位基本情況
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位于通州區金新街道南湖學府商業幢碧華路211號二樓,經營者為程其立。該場所建筑面積為275平方米,使用功能為歌舞娛樂,屬于公共娛樂場所。
二、存在主要隱患
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只有一個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4.1條的要求。該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5條的直接判定要素。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條的直接判定規則,故將其存在的火災隱患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根據通政辦發〔2024〕10號文件要求,將其確定為區級重大火災隱患督辦單位。
三、隱患整改情況
2024年4月18日,區消防救援大隊對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進行隱患整改復查,該場所北側已增設一個安全出口,復查合格。
鑒于南通高新區龍庭御榻足浴店重大火災隱患已整改消除,批準予以摘牌。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