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題:
關于公開征集《南通市通州區“門前三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
征集時間:
2022年04月16日 - 2022年04月28日
-
征集單位:
南通市通州區城市管理局
為了加強我區“門前三包”管理,進一步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更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區“門前三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詳見附件),廣泛征求意見,
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28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南通市通州區金沙街道朝陽路19號南通市通州區城市建設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綜合執法中隊,郵編226300;
二、通過郵箱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228695717@qq.com。
南通市通州區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6日
為了加強我區“門前三包”管理,進一步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更加整潔、優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我區實際,我局牽頭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區“門前三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一、制定的背景
“門前三包”是文明城市長效管理的一項重要長效機制,但目前我區的“門前三包”制度仍存在著責任主體、責任范圍、管理標準不明確等諸多問題,為進一步提升文明城市長效管理水平,積極推進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共建共享新局面,促進城市品質實現新突破,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整潔有序城市環境的期盼,我區必須要制定一部切合本地實際、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強的“門前三包”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門前三包”的責任主體、責任范圍、管理標準,并對相關責任主體應履行的責任予以規范。
二、起草的依據
1.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
2.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江蘇省城市容貌標準》等。
三、主要內容說明
本管理辦法分為總則、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和責任人、責任要求、管理機制、監督考核、附則等六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1.總則。明確了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適用區域、“門前三包”定義、“門前三包”管理的工作原則和相關部門、鎮街職責。
2.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和責任人。明確了“門前三包”責任區域的范圍是指有關單位和個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的土地使用權范圍以及管理范圍(第七條)。其中沿街單位責任區范圍包括橫向、縱向、立面三個部分,橫向指建(構)筑物或其他不動產沿街總長,縱向指建(構)筑物或其他不動產(有護欄、標志或圍墻的,從護欄、標志或圍墻起)至人行道的路沿石(無人行道的,以道路邊線為界),立面指建(構)筑物或其他不動產的外立面(第八條);實行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的責任區范圍,為其物業服務區域,包括住宅小區圍墻(圍欄)范圍以內所有區域和住宅小區圍墻(圍欄)外側配建的綠化帶區域(第九條)。明確了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的所有權人是市容環衛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之間有約定管理責任的,從其約定(第十條)。
3.責任要求。對“門前三包”責任區的管理要求及責任人在保持環境衛生、保持秩序良好、保持容貌整潔三方面應履行的責任進行了明確,保持環境衛生包括要保持地面干凈、立面干凈和天面干凈;保持秩序良好包括要不亂搭建、不亂擺賣和不亂拉掛;保持容貌整潔包括要做到招牌完好、物品擺好和設施護好(第十三條),并明確責任人對發生在其責任區范圍內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屬地政府舉報,由屬地政府依法處理。(第十五條)
4.管理機制。建立管理機制,并明確了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鎮街、社區自治組織在推進“門前三包”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5.監督檢查。建立監督考核、問責、舉報受理等機制,并進一步明確責任人不履行市容環衛責任應擔負的法律責任和鼓勵新聞媒體加強對不履行責任行為的曝光,引導公眾自覺遵守“門前三包”管理制度,提高市民市容和環境衛生意識。
6.附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由區城管局負責解釋,《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